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0-073号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3日上午9:30在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分厂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曹海成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余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4,398,255.23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且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有利于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京信通工贸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的议案》。
同意收购深圳市京信通工贸有限公司30%股权并向其单方认购新增加的500万元注册资本,交易资产需由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实际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对京信通截止2010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如评估值超过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深南财审报字(2010)第CA553号)的审计值,则以审计值作为交易价格,即以人民币606.9万元的价款收购京信通30%股份(对应出资额人民币300万元),股权转让完毕后,以人民币1011.5万元的价款向京信通单方认购新增加的5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人民币500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全部进入资本公积,京信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00万元。收购及增资的价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18.4万元。本次收购并增资后,公司将持有京信通股权比例为53.3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收购深圳市京信通工贸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可以结合公司的资金、品牌优势,延伸并进一步完善公司主营业务产业,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战略。收购价格将以评估机构估值为定价依据,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收购后也不会与关联人形成同业竞争等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收购深圳市京信通工贸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收购深圳市京信通工贸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的公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