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2-060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周二)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三街 199 号太平洋金融
保险大厦 B 区 15 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祎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81,126,895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87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4,175,358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49%。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8,319,473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74%。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2,807,422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697%。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现场会议同时提供了视频参会系统。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李颖律师和李新梅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1,078,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29%;反对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4,127,1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9%;反对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1,078,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29%;反对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4,127,1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9%;反对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1,077,9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26%;反对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4,126,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3%;反对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1%;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1,078,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29%;反对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4,127,1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9%;反对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1,076,0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9%;反对 5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4,124,5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0%;反对 5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1,078,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29%;反对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4,127,1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9%;反对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9,396,4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845%;反对 1,708,1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76%;弃权 2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444,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829%;反对 1,708,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66%;弃权 2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5%。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2,721,0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0100%;反对 8,405,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769,5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717%;反对 8,40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2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2,718,9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0092%;反对 6,926,5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39%;弃权 1,481,3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767,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670%;反对 6,926,5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798%;弃权 1,481,3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32%。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86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4164%;反对 7,263,2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6,912,0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580%;反对 7,263,2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4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此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88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