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票简称:金飞达 股票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2-009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情况,公司已于 2012 年 1 月 5 日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 年 2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 9: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 年 2 月 2 日~2012 年 2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 年 2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 年 2 月 2 日 15:00 至 2012 年 2 月 3 日 15:00 的
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子公司金飞祥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进飞先生;
7、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 席 本 次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65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146,770,61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3.02%,其中,现场投票 3 人,代表股份 145,51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2.39%;网络投票 62 人,代表股份 1,260,615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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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袁敏、周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面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文山州卡西矿业有限公司 45%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同意票为 146,674,0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3 %;弃权票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27%;反对票为 9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 0.063%。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1、律师事务所: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袁敏、周宁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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