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32 股票简称:启明信息 编号:2010-011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启明信息”、“公司”
或“发行人”)向公司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案已经2009年9月1日召开
的发行人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6次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2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11日】收市后
公司股本总额254,24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1.5股的比例向
全体股东配售,可配股份数量共计38,136,000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21,842,250股,无限售条件
股股东可配售16,293,750股。预计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含发行费用)
不超过28,913.96万元。
本次发行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以及同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及无限
售条件股的股东采取网下定价发行的发行方式进行,由保荐人(主承
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2
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价格为7.58元/股,配股代码为“082232”,配股简
称为“启明A1配”。
4、本次配股向截止2010年3月11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启
明信息全体股东配售;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已出具
承诺函,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中其可配售股份。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0年3月22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公告仅就启明信息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
明,不构成针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公司股东欲了解本次发行
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10年3月9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
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启明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
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3
启明信息、公司、发行人 指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华龙证券、
主承销商
指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权登记日/T日 指 2010年3月11日(T日)
股东、公司股东 指
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股东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10:1.5的比例配
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
行买卖之股票,即通称之A股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公司股东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11日】
收市后公司总股本254,240,000股为基数,每10 股配售1.5股,可配
售股份总额为38,136,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
21,842,250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16,293,750股。
4、启明信息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已出具承诺函,承
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中其可配售股份。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7.58元/股。
6、发行对象:4
(1)网下发售对象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及同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及无限售条件股的
股东:指截至2010年3月11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有限售条件股的股东以及同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及无限售条件股的
股东。
(2)网上发售对象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至2010年3月11日(T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股的股东。
7、发行方式:本次发行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以及同时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及无限售条件股的股东采取网下定价发行的发行方式进行,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无限售条
件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证券市场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
下:
日 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2010 年3 月9 日(T-2 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
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日
正常交易
2010 年3 月10 日(T-1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2010 年3 月11 日(T 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5
2010 年3 月12 日(T+1 日)
至2010 年3 月18 日(T+5 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5 次)(网下
配股截止于T+5 日15:00)
全天停牌
2010 年3 月19 日(T+6 日) 验资 全天停牌
2010 年3 月22 日(T+7 日)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刊登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
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
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
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10、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913.96万元(含发行费用)。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0年3月12日(T+1日)起至2010年3月18日(T+5日)的深交
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地点:
通过网下发行方式认购缴款的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
身份证、启明信息配股网下认购表(见附件)、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
凭证在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通过网上发行方式认购缴款的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
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6
3、认购缴款方法:
采取网上发行方式的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启明配股”
认购单(请投资者根据所在营业部的要求填写),代码“082232”,
配股价7.58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
股比例(0.15),可认购数量不足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
指引》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请投资者仔细查看“启明A1 配”可
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
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
采取网下发行方式的股东认购配股,填写启明配股网下认购表,
配股价7.58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
售比例(0.15)并去尾取整数。采取网下发行方式的股东配股认购资
金请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注明认购对象的
名称和“启明配股认购资金”字样):
账户名称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 0114014040000193
同城票据交换号 011609267
人行支付系统号 305100001145
收款银行联系人 徐宏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 010-88087331
认购表传真 010-88087880
认购咨询联系人: 刘晓勇、张代伟
认购咨询电话: 010-88086668
认购咨询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通泰大厦B座603华龙证券7
参与网下认购的配股对象必须在2010年3月18日(T+5日)上午
12:00前划出认购资金,并向主承销商传真启明信息配股网下认购表、
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可不提供本材料)、股东账户卡、
经办人身份证、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注明认购对象的名
称和“启明配股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必须确保认购资金于2010
年3月18日(T+5 日)下午15:00 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参与网下认
购的配股对象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网下配股对象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
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4、原股东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
应营业部认购。
三、验资及律师见证
本次配股将由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9日
(T+6 日)对申购款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配股缴款的验资报
告。
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
具见证意见。
四、发行结果处理
1、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