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32 股票简称:启明信息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 3,200万股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发行日期 : 2008年4月2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 12,712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承诺:所持
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 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长春净月潭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及黄金河先生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月内不转让;程传海先生、
吴建会先生、任明先生、苏俐先生、谢春雨先生、
赵孝国先生、白玉民先生承诺所持股份在本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月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且
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行买入本公司股
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行卖出本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200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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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
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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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承诺:所
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长春净月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月建投”)及黄金河先生
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月内不转让。
程传海先生、吴建会先生、任明先生、苏俐先生、谢春雨先生、赵孝国先
生、白玉民先生承诺:所持股份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月内及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且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并且在
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行买入本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行卖出本公司股
份。
二、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49,125,578.54
元。根据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07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19,024,000.00元,由本次发行前的股
东享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利已分派完毕。根据本公司2007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后由新老股东共享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30,101,578.54元。
三、新会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企业会计准则体
系和原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存在若干差异,公司分析了执
行新会计准则体系对于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影响,执行新会计准则
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研发支出中开发阶段支出的资本化、专项补贴形成的政
府补助、递延所得税、母公司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福利费等事项。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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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汽车行业发展依赖及与中国一汽关联交易的风险
本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集汽车业管理软件与汽车电子产品于一体的专门从
事汽车业IT产品及服务的高科技型企业。根据国际汽车业发展史,世界成功的
汽车业管理软件与汽车电子产品IT企业发展都与汽车业的发展相适应,与本国
的汽车业龙头企业存在稳定的业务往来。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带动了国内汽车
行业的高速发展,汽车工业已经成为中国制造业的支柱产业。公司在发展的初
期,自身的发展与汽车工业的发展关联度较高,发行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对汽
车行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
公司2005年至2007年与中国一汽及其控制的企业在关联销售收入占销售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66%、30.46%和25.65%;公司对关联销售毛利占毛利总额
的比重分别为63.71%、65.12%和37.59%,报告期内关联方交易收入及毛利占比
总体呈下降趋势,在可预见的未来该等关联交易仍将持续存在。关联交易对于
公司的收入及利润影响程度较大,若公司未能稳固中国一汽市场份额,将对公
司的利润水平构成一定程度影响。
(二)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为软件企业,属于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政
策,若该等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1、所得税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
所得税,公司自2004年起享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当年未享受免
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2005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本
公司实际按照1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相对33%的税率公司获得所得税减税
金额分别为7,415,713.34元、6,318,453.95元、6,215,491.57元。
全资子公司大连启明海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启明海通)”
2006年、2007年免交企业所得税。2006年度、2007年度获得的所得税免税金
额(按减免前税率15%计算)分别为1,728,584.62元、2,980,164.44元。全资
子公司长春启明车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载电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吉林省启明软件园企业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园孵化公司”)按33%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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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企业所得税。
2、营业税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
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的规定,对技
术开发收入免征营业税,并经税务机关批复,对以前年度已缴纳的技术开发收
入营业税及相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可抵免本期一般技术服务收入应纳营业税
及相应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005年度、2006年度本公司共抵、免营业税及相
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金额分别为7,071,199.09元和
5,537,998.84元。截至2006年12月31日,已无可抵免以后年度应交营业税
的以前年度已缴纳的技术开发收入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007年技术
开发收入免交营业税5,988,119.83元、城建税419,168.38元及教育费附加
180,083.30元。
3、增值税
本公司、大连启明海通和车载电子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软件园孵
化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其销售收入的4%计缴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0]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
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公司销售的自行开
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大国税发[2000]240号”大连市国家税务
局转发《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
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交纳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公司2006年度收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为496,581.20元,2007年收到的
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为4,947,710.46元,并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若发生变化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上述风
险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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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3,2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5.17%
发行价格 9.44元
市盈率(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9.97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72元(以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
报表净资产为计算依据)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3.51元(以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
报表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按发行后净资产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