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7-03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上海讯飞瑞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或“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与
上海讯飞瑞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飞瑞元”)股东签订了《关于买卖上海讯飞瑞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决定以自有资金分三期购买讯飞瑞元100%的股权,收购全部完成之后,公司持有讯飞瑞元100%股权,讯飞瑞元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5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上海讯
飞瑞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吸收合并讯飞瑞元,吸收合并完成后,讯飞瑞元
的独立法人地位注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合并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1771143J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
4、法定代表人:刘庆峰
5、注册资本: 131,548.4994万元
6、成立日期:1999年12月30日
7、营业期限:1999年12月30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增值电信业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和销售及技术服务,系统工程、信息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通讯设备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移动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图书、电子出版物销售。(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科大讯飞总资产10,413,942,385.19元,净资
产7,218,771,295.25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20,476,689.57元,净利润496,778,331.51
元。
(二)被合并方:上海讯飞瑞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79140350XE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北路681号C幢206室
4、法定代表人:程苏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6-07-10
7、营业期限:2006-07-10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通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开发,计算机硬件维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办公设备的租赁、批发、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讯飞瑞元目前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其90%股权,程苏等
自然人持有其10%股权。根据《关于买卖上海讯飞瑞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
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前述自然人所持有的讯飞瑞元 10%的股权已转让给公司,目前正
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讯飞瑞元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经营情况: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讯飞瑞元总资产157,619,567.78
元,净资产 91,750,197.80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9,243,059.36元,净利润
30,044,932.55元。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基准日: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
(二)吸收合并后,科大讯飞继续存续,讯飞瑞元的独立法人予以注销,其原资产、债权、债务、劳动关系等由科大讯飞承继。
(三)吸收合并后,科大讯飞名称、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均不发生变化。
(四)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承担。
(五)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吸收合并所涉及的相关事宜。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与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讯飞瑞元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其他安排
根据《关于买卖上海讯飞瑞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业
绩承诺的相关约定,若讯飞瑞元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小于承诺的净利润,则公司有权
在相关审计机构完成对目标公司2017年度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要求
瑞元的相关成员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向讯飞支付业绩补偿款,业绩补偿款的
金额=(瑞元承诺的年度净利润-瑞元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瑞元承诺的净利润×(瑞元上一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1.2×10%)。
本次吸收合并后,讯飞瑞元成为公司的“运营商大数据事业部”独立核算并考核业绩,不会影响业绩考核及承诺的实施。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