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75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投资合作协议进展暨签署解除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如山汇金”)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签署《战略投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与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与如山汇金签署了《关于解除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与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之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解除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之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签署《战略投资合作协议》,约定乙方
根据甲方发展战略,在乙方已投资或者拟投资的项目中为甲方建立备选合作项目清单,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下属单位)进行投资标的筛选或者提供跟随投资机会,协助甲方对海内外优质企业实施并完成投资。同时对乙方就具体投资项目服务向甲方收取报酬的方式进行了约定,包括普通管理费和投资收益分成。
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通过乙方筛选、投资并管理的项目有两个,分别是北京光年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锋时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前述两个项目甲方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
3、甲方实际控制人已经发生变化。
4、甲方提出解除《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乙方在相关权益得到适当体现的情况下,同意解除《战略投资合作协议》。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解除《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战略投资合作协议》,本合同签署之后,甲乙双方不再承担《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中约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37.5 万元人民币,该笔
费用支付完成后,甲方不需要就《战略投资合作协议》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双方不再互负任何义务。
(3)本合同签署后,甲方与乙方的项目委托管理关系解除,之后由甲方自行对甲方已经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乙方配合甲方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的交接。在必要的情况下,如果需要乙方相关人员对已投项目进行深入沟通、协商,则乙方可以提供相应帮助或协助,如果产生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在相关法律范围内,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单位注册地所属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于解除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之合同》的签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解除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之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