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8-00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号),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96,904,882股股份、向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9,715,195股股份、向杭州秋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7,538,846股股份、向浙江舟山如山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0,031,076股股份、向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789,251股股份、向宁波丰泉福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081,293股股份、向舟山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247,893股股份、向宁波复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468,554股股份、向宁波新锐浙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25,70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2,00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发行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圆
电话:0551-65862589
邮箱:zhouy69@dunan.cn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