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 三 力 士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股份: 不超过1,900万股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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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5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900万股,发
行后总股本不超过7,400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11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
份。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还承诺:除前述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份。
二、公司于2007年6月23日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
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从2007年1月1日起,本公司按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2005
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实际财务会计核算执行的是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
制度》和原《企业会计准则》。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2005年、2006年申报财务报
表,是遵照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会计字【2007】10号文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
披露》的规定,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其中第五条至第十九条涉及的事项,对2005年、2006
年利润表和可比期初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进行调整编制,并
对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及利润表项目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重新分类、列报。经测算,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申报财务报表与按原制度、准
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较小。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原材料涨价的风险
公司产品包括三角胶带和胶管,其主要原材料是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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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2005年、2006年和2007年,橡胶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1%、
39%、34%。近年来橡胶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增加了公司生产成本,加大了经营
风险,公司已经采取了多次提高产品售价、改进工艺以节约成本等措施进行应对,
并取得较好成效,但依然存在原材料涨价给公司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二)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风险
2007年6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
率的通知》(财税[2007]90号),自2007年7月1日起,本公司出口业务所涉及的
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13%下调至5%。假定从报告
期即执行5%的出口退税率,2007年1-6月、2006年度和2005年度利润总额将减少
524.24万元、624.00万元和589.2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72%、
24.19%和24.49%。为应对这一不利影响,公司已向国外经销商发函调价,经国
外主要经销商同意,自2007年7月起上调出口产品的价格,平均上调幅度超过
8.5%。尽管目前销售已按上调后的价格进行,但今后出口退税政策变动仍可能对
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三)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2005年、2006年和2007年本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6.33%、15.56%和
16.61%,虽然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水平比较稳定,但整体上比较低。未来如果
原材料价格在短时间内大幅上涨,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未能及时作同步调整,或
其他措施也未产生明显效果,则将对公司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
部建成投产后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短期内本公司存在净资产
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不超过1,900万股,不超过25.68%
比例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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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56元/股(按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数据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发行方式
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发行对象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及锁
网下配售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个月
定安排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亿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亿元。
发行费用概算 ★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Zhejiang Sanlux Rubber Co.,Ltd.
法定代表人 吴培生
成立日期 2002年11月11日
住所 浙江省绍兴县柯岩街道联谊村
邮政编码 312031
电话 (0575)84318666、(0575)84313688
传真 (0575)84363282
互联网网址 http://www.v-belt.com
电子信箱 sanlux@mail.sxptt.zj.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
导小组浙上市[2002]74号《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的批
复》批准,吴培生等11名自然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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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2年11月11日,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培生。
(二)发起人投入的资产
根据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东会验(2002)第130号《验
资报告》,截至2002年10月17日,本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
民币5,000万元,各股东均以现金出资,按1:1的比例折合股份5,000万股。
(三)发行人资产收购情况
公司设立后,分别进行了三次资产收购,向绍兴三力士橡胶有限公司(简称
“绍兴三力士公司”)、绍兴县管带厂、绍兴县惠尔胶带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惠
尔公司”)收购经营性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协议签署时间 出让方 交易内容 交易价格 定价依据
绍兴三力 房屋建筑物、
2002年12月 13,572,053 评估价值
士公司 机器设备
捷特公司 经审计帐
15,977,638
1 2002年12月 惠尔公司 57.14%股权 面净值
机器设备 1,508,992 评估价值
绍兴县管
2002年12月 机器设备 849,611 评估价值
带厂
绍兴县管
2 2003年6月 房屋建筑物 2,135,584 评估价值
带厂
绍兴三力 按账面净值
3 2003年12月 机器设备 2,322,000
士公司 协议价定价
(四)发行人增资情况
根据2006年12月20日召开的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