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疫情防控债)(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17 号文注册。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3 亿元。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
率询价,利率询价区间为 4.5%-5.5%。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6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面向机
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 2021 年 10 月 27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