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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6

东华能源: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83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往次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以公告的形式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0月 15 日在公司南京管理总部的会议室召开。网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 以及 2021 年 10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举行。本次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 名,代表股份 659,134,825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7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计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9,267,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472%;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共计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867,6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41%。

  3、公司董事长周一峰女士出席并主持了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林辉先生与赵湘莲女士因故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独立董事陈兴淋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相应的权利,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邵勇健先生因故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董事兼总经理吴银龙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相应权利。其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9,114,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
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847,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此议案实行逐项表决制)

  2.01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659,114,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
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847,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659,114,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
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847,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3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659,114,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
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847,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4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 659,113,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
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846,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9%;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5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659,114,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
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847,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6 担保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659,114,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
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847,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7 上市场所

  表决结果:同意 659,114,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
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847,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8 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659,114,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
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847,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9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659,114,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
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847,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9,114,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
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847,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9,114,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
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847,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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