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79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
董事。第五届第三十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
董事 7 人,实际到会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
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
(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材料”)、东华能源(宁波)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 12.10 亿元人民币
的综合授信(原授信额度为 12.24 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
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金融机构 现授信额度 项目 授信方式 授信期限 原授信额度
(人民币亿元) (人民币亿元)
1 东华能源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5 综合授信 信用 自银行批准 5
公司南京分行 之日起一年
2 张家港新材料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2 综合授信 担保 自银行批准 2
公司南京分行 之日起一年
3 宁波新材料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 2.3 综合授信 担保 自银行批准 1.8
公司宁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4 宁波新材料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2 综合授信 担保 自银行批准 2
公司宁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5 宁波百地年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0.8 综合授信 信用 自银行批准 1.44
公司宁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合计 12.1 12.24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
董事会决议通过、尚在有效期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 274.05 亿元,其中:东华
能源 56.84 亿元,控股子公司 217.21 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 187.56 亿元,其中:
东华能源 37.73 亿元,控股子公司 149.83 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
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
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
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
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给予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
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4.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
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
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给予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