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77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胜帮凯米”)《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与《关于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为有
效盘活证券资产,提高资产收益率,2021 年 6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期间,
胜帮凯米将所持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累计 16,876,500 股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已归还 2,206,500 股。
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胜帮凯米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
售流通股余额为 15,49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胜帮凯米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余额为
14,6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
根据《告知函》,胜帮凯米拟出借股份数量不超过 32,980,456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出借期限不超过 182 天。上述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
涉及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胜帮凯米承诺在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期间,不会通过该业务减持或转让公司股份,若胜帮凯米后续发生减持行为,
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程序。
一、股份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权益变动时间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股票简称 东华能源 股票代码 00222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467 0.89
合 计 1,467 0.8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转融通证券出借)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9747.27 5.91 8280.27 5.02
胜 帮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47.27 5.91 8280.27 5.02
凯米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
(1)上述数据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余额数据;
(2)本次权益变动为胜帮凯米开展转融通业务所致,出借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变化,仍属胜帮凯米所有。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 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