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3-004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 年 2 月 7 日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1,759.50 万股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2 月 7 日,
以人民币1.9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32 名激励对象授予11,759.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对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
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敬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5、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
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6、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 2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0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42 人调整为 332 人,同时前述 11 名激励对象
自愿全部放弃及部分放弃的对应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分配给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本次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可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 年 2 月 7 日
2、授予数量:11,759.50 万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332 人
5、授予价格:1.94 元/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40%
售期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售期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
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售期 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人员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林杨林(董事长) 2,000.00 13.64% 0.61%
宋丽华(董事、高级副总裁、医疗管 1,000.00 6.82% 0.31%
理中心总经理)
周子晴(董事) 350.00 2.39% 0.11%
关恒业(董事) 100.00 0.68% 0.03%
许铭桂(董事) 100.00 0.68% 0.03%
刘军(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00.00 0.68% 0.03%
徐旭(副总裁、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100.00 0.68% 0.03%
聂晨(副总裁) 100.00 0.68% 0.03%
核心管理人员(1 人) 150.00 1.02% 0.05%
中层管理人员(48 人) 2,362.00 16.11% 0.72%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75 人) 5,397.50 36.82% 1.65%
预留 2,900.00 19.78% 0.89%
人员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合计(332 人) 14,659.50 100.00% 4.4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