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九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作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拓日新能”、“发行人”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按照贵会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合规性出具如下说明。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取询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期的首日(2021 年 9 月 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5.46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66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176,678,445 股,符合贵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2 号)中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66 元/股,发行股数
176,678,445 股,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998.7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6 位,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300,354 30,000,003.64 18
2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5,335,689 199,999,999.74 6
3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一号集合资产 26,501,766 149,999,995.56 6
管理计划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2,014 114,399,999.24 6
5 陈传兴 12,897,526 72,999,997.16 6
6 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600,706 59,999,995.96 6
7 郭伟松 10,424,028 58,999,998.48 6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10,600 50,999,996.00 6
9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3 号 7,418,733 41,990,028.78 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 6 号私募 7,068,904 40,009,996.64 6
证券投资基金
1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 5,406,360 30,599,997.60 6
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12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5,300,353 29,999,997.98 6
ASS0CIATION
13 陈乐全 5,300,353 29,999,997.98 6
1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 5,300,353 29,999,997.98 6
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15 济南文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00,353 29,999,997.98 6
1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 5,300,353 29,999,997.98 6
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
合计 176,678,445 999,999,998.70 -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98.7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17,107,621.2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2,892,377.46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审议和核准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
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6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发行人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发行人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 年 2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请。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2 号)。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过程和情况
(一)本次发行程序
日期 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安排
T-3 日 1、主承销商收盘后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2021 年 9 月 6 日 2、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
(周一)
T-2 日至 T-1日
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 1、确认投资者收到《认购邀请书》
月 8 日 2、接受投资者咨询
(周二至周三)
1、上午9:00-12:00 接收申购文件传真,簿记建档
2、上午12:00 前接受申购保证金
T日 3、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
2021 年 9 月 9 日 4、对拟配售对象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周四) 5、根据询价结果及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和获配对象名单
6、向获配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协议》
T+2 日
2021 年 9 月 13 日 1、向未获配售的投资者退还申购保证金
(周一)
T+3 日 1、接受获配对象补缴申购余款(截至下午 15:00)
2021 年 9 月 14 日 2、会计师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
(周二)
T+4 日 1、将募集资金净额划付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9 月 15 日 2、会计师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验资
(周三) 3、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T+6 日及之后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发行情况报告书、主承销商合规意见等
2021 年 9 月 17 日 全套材料
(周五) 2、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申请事宜
(二)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拓日新能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向 125 家机构及
个人送达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其中,前 20 大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19 家、
基金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公司 5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71 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非公开发行报会启动后(2021 年 9 月 6 日)至
申购日(2021 年 9 月 9 日)9:00 期间内,因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陈传
兴、郭伟松、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陈乐全、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济南文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表达了认购意向,主承销商向上述 7 名投资者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截至 2021 年 9 月 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 132 个特定对象送达认购邀请
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剔除关联方)19 家、基
金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公司 7 家、其他投资者 76 家。
主承销商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认购邀请发送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