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3-09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3年10月23日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72.4410万份
● 股票期权授予人数:27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26元/份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60个月
● 股票期权行权期数:三期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3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公司总股
量(万 份)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27 人) 72.4410 100.00% 0.0611%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
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股东大会 批准最近一次 股权激励计划 时公司已发 行的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可行权日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2、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导致与上述规定情形不一致的,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3、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
第一个行权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
第二个行权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
第三个行权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4%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四)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年度净 利润 净利润以 54,981.67 年度营 业收入 营业收入以 354,128.68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 万 元为基数的年度增 目标值 万元为 基数的年度增长
(万元) 长率 (万元) 率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年 75,000 36.41% 460,000 29.90%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年 88,000 60.05% 530,000 49.66%
第三个行权期 2025 年 110,000 100.07% 600,000 69.43%
公司业 绩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数 公司层 面行权比例
年度净利润≥年度净利润目标值 100%
年度净利润目标值的 80%≤年度净利润<年度净利润目标值,且年 90%
度营业收入≥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值
年度净利润目标值的 80%≤年度净利润<年度净利润目标值,且年 80%
度营业收入目标值的 80%≤年度营业收入<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值
年度净利润目标值的 80%≤年度净利润<年度净利润目标值,且年 70%
度营业收入<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值的 80%
年度净利润<年度净利润目标值的 80%,且年度营业收入≥年度营 60%
业收入目标值的 100%
年度净利润<年度净利润目标值的 80%,且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值的 50%
80%≤年度营业收入<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值
年度净利润<年度净利润目标值的 80%,且年度营业收入<年度营 0%
业收入目标值的 80%
说明:
①上述“年度净利润”目标计算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
计算依据,即计算公式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年摊销的股份支
付费用;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包括本次及其他全部在有效期/存续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
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②上述“年度营业收入”目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层面实际行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公司当年计划行权数量。各行权期内,
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实际可行权数量,根据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当年
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
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
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结果 A B C D E
行权比例 100% 90% 80% 6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A、B、C、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E,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 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 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天
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 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并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内部系统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
示,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7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
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3 年 10 月 7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奋斗者”第一期(2023 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
前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3 月 27 日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并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奋斗者”第一期(2023 年增补)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0 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