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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股份:关于再次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2

南洋股份:关于再次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公开挂牌为第二次公开挂牌,挂牌价格为 210,535.00 万元。

  2.本次公开挂牌信息发布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即:挂牌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7 月 6 日。如本次公开挂牌期满,仍无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虽被确定为受让方但未能按公开挂牌要求的签约期限与公司签订标的资产转让协议的,将由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或其指定的关联方于本次公开挂牌期满日的次 1 工作日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标的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标的资产。

    一、首次公开挂牌情况概述

  经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95%股权、广州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对外转让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参考标的资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以人民币 239,628.00 万元作为挂牌价格。挂牌转让
的信息发布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挂牌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至 5 月 29 日。

  在首次挂牌信息发布期限届满后,公司收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挂牌情况通知书》知悉:“至截止日无意向客户交纳保证金及办理登记手续”。据此,公司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重新挂牌转让标的资产事项。

    二、第二次公开挂牌调整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本次出售标的资产挂牌价格及交易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拟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并对本次出售标的资产挂牌价格及交易条件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挂牌价格

  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从首次的人民币 239,628.00 万元(其中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为 139,803.48 万元,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95%股权挂牌价为34,385.53 万元,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为 50,903.04 万元,广州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股权挂牌价格为 14,535.95 万元),调整为本次的人民币210,535.00 万元(其中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为 119,953.00 万元,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95%股权挂牌价格为 34,120.00 万元,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为 41,926.00 万元,广州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为14,536.00 万元)。

  (二)付款安排

  对自标的股权交割之日起的付款期限的描述从原来的“6 个月内、12 个月内、18 个
月内”调整为“自标的股权交割之日(不含)起 180 日(含)内、自标的股权交割之日(不含)起 360 日(含)内、自标的股权交割之日(不含)起 540 日(含)内”;

  (三)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的事项

  为股权交割日后应付的交易价款提供不动产抵押和/或有价证券质押等形式的等额担保手续的办结期限,从原来的“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调整为“协议生效之日(不含)起 10 个交易日(含)内”;

  (四)过渡期损益归属

  有关专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从原来的“在目标资产交割日后三十个工作内”调整为“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后 60 个工作日内”;

  (五)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转移

  就标的股权在交割日尚存的上市公司为标的公司债务提供的担保:

  1.增加了替换担保/解除担保的调整期限及反担保措施:就前述标的股权交割日尚存的转让方为标的公司债务提供的担保,标的公司、受让方应尽快与担保权人沟通,在标的股权交割日(不含)后的60个工作日(含)内通过偿还债务或由指定主体提供担保措施等担保权人认可的方式,使得转让方不再提供担保。自标的股权交割日届满60个工作日(含)的次日起,仍需转让方为标的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标的公司或受让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应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反担保措施。


  2.对标的公司的新增债务担保事宜:从原来的“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上市公司不再为标的公司新增债务提供担保。”调整为“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含)起,转让方不再为标的公司新增债务提供担保。但若本次交易未能获得转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本次交易终止,转让方和标的公司不再受前述限制。”

  本次公开挂牌调整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三、第二次公开挂牌信息发布期限及后续事宜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公司第二次公开挂牌信息发布期限确定为十
个工作日,挂牌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7 月 6 日。关于挂牌转让的具体信息,可通
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www.eoechina.com.cn/)进行查询。

  如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公司将依据挂牌转让方式确定的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标的资产交易合同,并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对外转让标的资产及标的资产交易合同予以审议,标的资产交易合同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如第二次公开挂牌期满,仍无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虽被确定为受让方但未能按公开挂牌要求的签约期限与公司签订标的资产转让协议的,将由控股股东郑钟南或其指定的关联方以不低于标的资产在本次出售的审计基准日的审计净资产值对应的价格,并按照第二次公开挂牌项下的交易条件,于第二次公开挂牌期满日的次 1 工作日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标的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标的资产。公司届时将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对外转让标的资产及标的资产交易合同予以审议,标的资产交易合同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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