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准油股份 股票代码:00220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 553-308 号)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四年十月
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预案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管审批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克拉玛依城投。克拉玛依城投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 A 股股票。克拉玛依城投已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克拉玛依城投参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4、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价格为 3.95 元/股,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 A 股股票交易均价(4.93 元/股)的 80%和发行人最
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计算结果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0,000,000 股(含本数),
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6、克拉玛依城投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和准油股份股票上市地交易所有不同规定的,克拉玛依城投同意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克拉玛依城投本次认购的股份对应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75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油田服务设备更新升级项目 6,920.20 6,660.20
2 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债务 13,089.80 13,089.80
合计 20,010.00 19,75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
10、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届时的持股比例共享。
11、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预案“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对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进行了说明。
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短期内可能被摊薄,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订了相关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可视为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发行人、公司、准油股份、股份公 指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特定对象、 指 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
准油运输 指 新疆准油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准油股份子公
司)
董事会 指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章程、公司章程 指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即公司向克拉玛依市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A 股股票
的行为
本预案 指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亿元、万元、元 指 人民币亿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
注:本预案主要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目录
声明......1
重要提示......2
释义......5
目录......6
第一节 本发行方案概要......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9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9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12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1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5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15
七、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说明......15
八、本次发行是否可能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16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
程序......16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7
一、基本情况......17
二、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17
三、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经营情况......17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18
五、最近五年受处罚、重大诉讼或者仲裁情况......18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与公司间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情况......18
七、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与公司间的重大交易情况......19
八、本次认购资金来源......19
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摘要......20
一、协议主体......20
二、认购价格、认购金额和认购数量......20
三、支付方式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21
四、发行认购股份之登记和限售......21
五、协议生效条件......22
六、违约责任......22
七、协议的变更或解除......22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24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2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2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