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3-02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 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暂为 10238.63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材立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立源”)于近日收到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及传票【(2023)皖 08 民初 49 号】等资料,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玉林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大院内世通大厦 A 座 15 层
1510 号
被告:安徽中材立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亭
住所:桐城市龙眠街道同安北路与展和路交叉口西北角
(二)案由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三)本案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5 月,原告与被告签订《桐城市同安路、盛唐路延伸
段综合管廊施工总承包合同》,原告为承包人,被告为发包人。原告认为在施工过程中,被告存在提供施工场地延误、支付工程款迟延等违约行为,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利
息暂计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应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材料调差
费用(具体以司法鉴定为准)、赔偿损失(具体以司法鉴定为准),合计金额暂为 10238.63 万元,同时要求确认原告对“桐城市同安路、盛唐路延伸段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具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和保函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披露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传票【(2023)皖 08 民初 49 号】。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