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7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风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在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现场出席七名,董事曹志刚先生、独立董事黄天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分别委托董事王海波先生、独立董事杨校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正案”见附件。《公司章程》具体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金风科技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8-008)。
三、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7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杨校生先生、罗振邦先生、黄天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金风科技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28,934,044.2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02,893,404.43元,扣除已分配普通股股利人民币1,367,770,500.00元,及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分派人民币71,000,000.00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2,831,949,983.32元,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319,220,123.16元。
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3,556,20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2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711,240,660元。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校生先生、罗振邦先生、黄天佑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金风科技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7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
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金风科技2017年度报告》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详见《金风科技2017年度报告摘要》(编号:
2018-009)及《金风科技2017年度报告全文》(编号:2018-010)。
八、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杨校生先生、罗振邦先生、黄天佑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从设计和执行两方面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有效且执行良好。董事会对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真实、准确、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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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7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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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向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申请折
合人民币不超过1600亿元、期限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
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有效的授信;授信用途包括但不
限于借款、共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实际授信额度、期限、用途、授信条件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具体授信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构:
1、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04亿元;
2、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80亿元;
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10亿元;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0亿元;
5、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20亿元;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30亿元;
7、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30亿元;8、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75亿元;
9、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30亿元;10、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00亿元;1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00亿元;
12、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30亿元;13、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0亿元;
14、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0亿元;
15、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30亿元;16、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8亿元;17、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亿元;18、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20亿元;19、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20亿元;
20、向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亿元;21、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3亿元;22、向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亿元;
23、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6亿元;
24、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2亿元;
25、向澳大利亚国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3亿元;
26、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6亿元;27、向澳大利亚联邦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亿元;
28、向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亿元;29、向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3亿元;
30、向花旗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0亿元;
31、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亿元;
32、向法国巴黎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9亿元;
33、向法国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亿元;
34、向泰国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亿元;
35、向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6亿元;
36、向三井住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7亿元;
37、向渣打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24亿元;
38、向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3亿元;
39、向三菱东京UFJ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1亿元;
40、向恒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2亿元;
41、向星展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10亿元;
42、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4亿元。
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申请的总授信额度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公告》(编号:2018-01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编号:2018-01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18-01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编号:2018-01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金风科技2017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17年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63.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