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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云投: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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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今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

  鉴于原公司董事谭仁力先生因工作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 9 名董事组成,为保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邹吉虎先生。我们认为本次提名董事会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

  鉴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谭仁力先生因工作原因辞职,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邹吉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对其履历等材料进行审阅,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了解,邹吉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应具备的能力,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本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洁敏              纳超洪            程士国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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