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1612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6年8月12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以2016年3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将其持有的东晶锐康晶体(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锐康”)80%的股权(以成都锐康减资后 5,000 万注册资本为依据)及全资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金华”)持有的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光电”)100%股权出售给中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基投资”)。公司已于2016年10月28日、11月1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4、2016105),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成都锐康80%股权已过户至交易对方中基投资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同时成都锐康此次股权转让已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截至本公告日,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过户至交易
对方中基投资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二)购买价款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东晶金华与交易对方中基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收到中基投资以现金支付的成都锐康股权转让余款5,25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晶金华已收到中基投资以现金支付的黄山光电股权转让余款2,000万元。
至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已过户至中基投资名下,并取得了商务主管部门的变更备案回执;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收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全部股权转让款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