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601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光电”)转让存货、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共计4,024.39万元,其中转给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博蓝特”)3,761.60万元,转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光电”)262.79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年3月29日,东晶光电与东晶博蓝特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东晶博蓝特现金出资人民币3,761.60万元受让东晶光电的存货、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本次转让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0110号《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根据评估报告,本次标的资产经评估确定的评估值为4,008.24万元,转让标的资产总价格为4,024.39万元,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2%。其中转让给东晶博蓝特标的资产评估确定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745.45万元,转让标的资产价格为3,761.60万元,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7%;转让给黄山光电标的资产评估确定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62.79万元,转让标的资产价格为262.79万元,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35%。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独立董事的意见2016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对此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没有关联董事,不需要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取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交易对方1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良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南二环西路2688号
注册资本:5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5日
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衬底、外延片和芯片、抛光片、激光晶体、半导体器件、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半导体照明检测设备、自动化设备和工业机器人的研发、生产、销售。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1-2015.12.31
营业收入 5,990.10
净利润 -3,003.35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7,747.73
净资产 2,000.49
(二)交易对方2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庆跃
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内
注册资本:106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蓝宝石单晶体、晶片、外延片、LED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1-2015.12.31
营业收入 4,146.67
净利润 -5,994.46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40,426.60
净资产 3,230.54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存货 392.82 392.82
设备类固定资产 492.30 512.19
投资性房地产 3175.61 3034.47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60.58 68.76
合计 4,121.32 4,008.24
其中,东晶光电转让给东晶博蓝特的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存货 280.28 280.28
设备类固定资产 355.84 361.94
投资性房地产 3,175.61 3034.47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60.58 68.76
合计 3,872.32 3,745.45
东晶光电转让给黄山光电的存货和设备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存货 112.54 112.54
设备类固定资产 136.46 150.25
合计 249.00 262.79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0110号《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转让给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的存货、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745.45万元,转让价格为3,761.60万元,经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按转让价格受让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转让的存货、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资产转让能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2)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不发生变化。
(3)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存货、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转让给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