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1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如上市公司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前(2023.5.04)未完成审计机构选聘的,则需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选聘工作。公司积极响应此项要求,尽快完成选聘工作,落实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及其他相关工作。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采用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开展选聘工作。鉴于众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曾于 2022 年度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专项服务,同时众华所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审的核心现场团队成员为公司 2022 年审现场团队成员。综上,众华所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能够快速响应并向公司提供年审方案,符合公司的现状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出聘用建议,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拟聘用众华所,同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所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中兴华所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59 人,注册会计师共 31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4,763.8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4,075.2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7,476.38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5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370.80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 3 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 1 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9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2 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涉及 24 人),
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蒯薏苡,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勇,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家俊,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不排除未能协商一致的可能。
相关费用将按照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并参考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中兴华所自2020年度至2022年度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 年度,中兴华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 410139 号)。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如上市公司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前(2023.5.04)未完成审计机构选聘的,则需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选聘工作。公司积极响应此项要求,尽快完成选聘工作,落实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及其他相关工作。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采用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开展选聘工作。鉴于众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曾于 2022 年度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专项服务,同时众华所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审的核心现场团队成员为公司 2022 年审现场团队成员。综上,众华所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能够快速响应并向公司提供年审方案,符合公司的现状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出聘用建议,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拟聘用众华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华所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并表示若其未能中选本次选聘,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交接及其他相应工作。公司已允许众华所与中兴华所进行充分沟通,目前相关工作处于有序推进中。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众华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可以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全票通过了关于向董事会建议聘用承办公司 2023 年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了解,众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我们同意公司聘用众华所承办公司 2023 年审计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承办公司 2023 年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用众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