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3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翼诚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2023 年 9 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广东证监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如上市公司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前(2023.5.04)未完成审计机构选聘的,则需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选聘工作。公司积极响应此项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公开招标及公司组建的选聘评审小组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出聘用建议;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拟聘任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所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中兴华所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X1301-C015482
首席合伙人:杨格
中翼诚所前身为成立于2000年1月的广州新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南”),2023 年度新中南在整合、吸纳多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优秀资本市场审计团队的基础上,于 2023 年 10 月完成特殊普通合伙制改制,中翼诚所是广东省第八家完成特殊普通合伙制改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改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2 年末,中翼诚所拥有合伙人 6 人,注册会计师 15 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0 人。截至 2023 年 10 月末,中翼诚所
拥有合伙人 15 人,注册会计师 6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 人。
中翼诚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551.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51.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0.00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0 家,审计
收费总额 0.00 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中翼诚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翼诚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90.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中翼诚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中翼诚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李飞,2008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期间主要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23 年 1 月开始在中翼诚执业,服务过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负责或参与过珠江股份(600684)、依顿电子(603328)、塔牌集团(002233)、鲁班股份(872018)、斯尔克(834217)的年度审计、挂牌或 IPO 等专项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俊阳,2020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
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中翼诚执业。曾负责或参与过顺威股份(002676)、光华科技(002741)、佳隆股份(002495)等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企业重组、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朝华,2015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3
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7 月开始在中翼诚执业。曾负责或参与过冀中能源(000937)、华北制药(600812)、新疆天业(600075)、南网能源(003035)、中兴机械(832017)等多家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的年度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中翼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为 115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系以中翼诚
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上期审计费用 125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 25 万),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
计费用减少 10 万元,变动比例为 8.7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中兴华所自2020年度至2022年度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 年度,中兴华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 410139 号)。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2023 年 9 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广东证监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如上市公司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前(2023.5.04)未完成审计机构选聘的,则需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选聘工作。公司积极响应此项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公开招标及公司组建的选聘评审小组评定,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确定拟中标会计师事务所为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华所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并表示若其未能中选本次选聘,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交接及其他相应工作。公司已允许中翼诚所与中兴华所进行充分沟通,目前相关工作进展顺利。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董事会建议聘用承办公司 2023 年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及流程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则的要求。经审阅中翼诚所的资格证照等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认可中翼诚所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全票通过了关于向董事会建议聘用承办公司 2023 年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广东证监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履行了相应职责。拟聘任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时公司已就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了解,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合理,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聘用承办公司 2023 年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承办公司 2023 年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翼诚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5、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