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案 8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案 9《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案 1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未获通过。
2、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22年6月17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2 年 6 月 17 日 上 午 9:15 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兼董秘黄晓亮先生(董事长朱拉伊先生因工作时间
冲突,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无法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68,572,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88,774,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9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9,798,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235%。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298,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700,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598,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2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5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551%;反对57,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5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551%;反对57,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5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551%;反对57,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5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551%;反对57,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4,276,6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4%;反对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5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551%;反对57,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49,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546%;反对57,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49%;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4,275,7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8%;反对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6%;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7、审议未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5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551%;反对57,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4,276,6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4%;反对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未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11,35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551%;反对57,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4,276,6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4%;反对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未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49,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546%;反对57,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49%;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4,275,7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8%;反对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6%;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未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5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551%;反对57,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29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195%;反对57,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49%;弃权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6%。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5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551%;反对57,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4,276,6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4%;反对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5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551%;反对57,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4,276,6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4%;反对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349,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546%;反对57,2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49%;弃权9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4,275,7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8%;反对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6%;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张兴中律师、孙阳晴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结论如下: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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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