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应制药
股票代码:002198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泳洪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 2134 号***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 2134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转让;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4
三、其他情况......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5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5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6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6
三、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一、备查文件......11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11
声明 ......12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泳洪
嘉应制药、上市公司 指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陈泳洪2021年9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4,762,500股,占嘉应制药总股本的0.94%,以及2021年11月1
日向陈少彬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嘉应制药50,778,500股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占嘉应制药总股本的10.01%
《股份转让协议》 指 陈泳洪与陈少彬于2021年11月1日签署的《陈泳洪与陈少彬关
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陈泳洪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527********0439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 2134 号***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 2134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泳洪先生与陈少彬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股份转让主要基于自身的财务安排需要。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减持计划
若本次协议转让顺利完成过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为 0,在未来 12
个月无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
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2021 年 11 月 2 日,陈泳洪与陈少彬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泳洪
将其持有的 50,778,500 股嘉应制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1%)转让给陈少彬先生,转让价格 8.38 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 55,541,00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10.94 %;
2021 年 9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762,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9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变化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泳洪 55,541,000 10.94 0 0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陈泳洪先生与陈少彬先生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签订了《陈泳洪与陈少彬关于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陈泳洪
乙方(受让方):陈少彬
一、协议转让价格
甲方同意将持有嘉应制药的 50,778,500 股流通股份转让给乙方,标的股份的
转让价格为:8.38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425,523,830 元(大写:肆亿贰仟伍佰伍拾贰万叁仟捌佰叁拾元整)。
二、定金支付
1、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157,00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柒佰万元整),作为乙方履行本次股份转让的
定金。
甲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陈泳洪
2、上述乙方支付的 15,700 万元定金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后,转为合同
支付款项。
三、转让方式及转让款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上述标的股份转让至乙方股票账户名下。
2、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5,700 万元定金后,甲方应在取得完税凭证后立
即启动本次股份转让的程序,经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并出具股份转让确认意见书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全部股份过户至乙方股票账户名下。剩余款项人民币 268,523,830 元(大写:贰亿陆仟捌佰伍拾贰万叁仟捌佰叁拾元整),乙方同意在全部股份过户至乙方股票账户名下后 6 个月内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
四、税费与过户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所有税收与行政收费等费用,凡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规定办理,无相应规定的根据自行承担的原则处理。
2、在本协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交易所申请股份协议转
让,经交易所审核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依法缴纳本次股份转让所应缴纳的税费。在甲方取得完税凭证后 2 个工作日内,双方即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未有司法、行政冻结与质押担保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2、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足额收取股份转让款。
3、甲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将标的股份转让至乙方股票账户名下。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
2、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标的股份的所有权。
(三)甲乙双方均同意积极配合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履行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未按照协议的约定将标的股份过户给乙方的,则甲方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将标的股份转让款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的,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七、保密
本协议为保密资料,协议各方必须采取措施严以保密,除依法披露外,不得外泄。
八、争议的解决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都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玖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情况及《股份转让协议》外,本次权益变动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交易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未就委托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公司
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陈泳洪 集中竞价 2021 年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