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193 深市 如意集团


首页 公告 如意集团: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如意集团: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3

如意集团: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6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翟孟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及本人同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王银先生、韩耀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当选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拟新聘任的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

  特此公告。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翟孟强先生:48 岁,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企管副办主任,现任公司
营销副总经理。

  翟孟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银先生:47岁,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历任公司服装总厂生产副厂长、厂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营销副总经理。

  王银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韩耀武先生:33 岁,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山东省分公司副经理。

  韩耀武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