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由于标的公司的境外经营实体较多,受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开展各项工作的难度较大。结合目前市场环境,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与重组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井新
黄利群
卢浩然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