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并就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由于受境外新冠疫情影响,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进程受到重大影响,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协商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井新
黄利群
卢浩然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