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0-39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3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此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3.5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44 元/股(含);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为公司总股本的 0.5%-1%,即不低于 1,542,319 股,不超过 3,084,638 股计算,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145.75 万元(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7 日、2020 年 4
月 21 日、2020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因半年度预告窗口期等原因,尚未实施股份回
购。后续公司将依据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计
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