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1-02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3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此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3.5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44 元/股(含);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为公司总股本的 0.5%-1%,即不低于 1,542,319 股,不超过 3,084,638 股计算,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145.75 万元(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7 日、2020 年 4
月 21 日、2020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5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70%,最高成交
价为 10.9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59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5,223,118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9 月 24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7,381,535 股。自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213,800 股(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845,383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依据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