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0-31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3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为公司总股本的 0.5%-1%,即不低于 1,542,319 股,不超过 3,084,638 股,回
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50 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7 日、2020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截止
2020 年 5 月 31 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 0 股。
二、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308,463,955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为 2020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6 月 24 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0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3.5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44 元/股(含)。按照回购股份数
量为公司总股本的 0.5%-1%,即不低于 1,542,319 股,不超过 3,084,638 股计
算,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145.75 万元(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因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故公司股份变动比例为零。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50-0.0600000)+0〕÷(1+0)=13.4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金额上限=回购数量上限×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3,084,638股×13.44 元/股=4,145.75 万元。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