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207
债券简称:18怡亚01 债券代码:112817
债券简称:18怡亚02 债券代码:11281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本公司”或 “
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将于2021年12月13日(因2021年12月11日为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摘牌,并支付自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间的利 息及本期债券本金。本次兑付兑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0日,凡在2021 年12月1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2021年12月10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 息。
根据《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 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 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为确保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 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釆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发行规模为1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简称:18怡亚01,债券代码:112817)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债券简称:18怡亚02,债券代码:112818)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公司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内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不设置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不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0、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18怡亚01”票面利率为5.80%,在债券存续期前2年保持不变;在“18怡亚01”存续期内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1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2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或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1年固定不变。如发
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1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18怡亚02”票面利率为6.40%,在债券存续期内票面利率固定不变。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0月29日和2020年10月3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18怡亚01”不调整票面利率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8怡亚01”不调整票面利率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18怡亚01”不调整票面利率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维持本期票面利率保持不变,即本期债券存续期最后一年的票面利率为5.80%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釆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发布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怡亚01”债券转售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18怡亚01”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期债券完成转售数量为580,000张, 转售平均价格为100元/张,其中通过手工过户形式转售580,000张。本次转售实施完毕后,本公司已完成全部回售债券的转售,不存在需要申请注销的债券,剩余托管数量5,000,000张。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釆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2、起息日: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12月11日。
13、付息日: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2月11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1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2月1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兑付日: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12月11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公司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0年12月1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本金支付日顺延至下一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12月1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本金支付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增信措施:本期公司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最新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主体和本期公司债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7、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1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9、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0、上市时间:2018年12月24日。
21、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2、发行价格:100元/张。
23、年付息次数:1次。
24、每张派息额:“18怡亚01”为5.80元(含税);“18怡亚02”为6.40元(含税) 。
25、本次付息期票面利率:“18怡亚01”为5.80%;“18怡亚02”为6.40%。
26、本次付息期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次兑付兑息将偿还全部本金及其对应利息。按照《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8怡亚01”的票面利率为5.80%,每1手“18怡亚01”(面值人民币1,000元)兑付本息为人民币1058.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本息为人民币1046.4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
包含QFIL 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本息为人民币1058.00元。
“18 怡亚 02”的票面利率为6.40%,每1手“18怡亚02”(面值人民币1,000
元)兑付本息为人民币1064.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本息为人民币1051.2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R 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本息为人民币1064.00元。
三、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本金支付日及摘牌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
2、本次除息日:2021年12月13日
3、本次付息日:2021年12月13日
4、本次本金支付日:2021年12月13日
5、债券摘牌日:2021年12月13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付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12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怡亚01”持有人及“18怡亚02”持有人。2021年12月10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1年12月10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兑付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金及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金及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12月13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12月10日收盘后在深圳证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