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3-10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票期权简称:纳思 JLC1,股票期权代码:037838。
2、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635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096.0124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41,627.7738 万股的 0.774%,行权价格为 27.29 元/股。
3、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实际可以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635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1,096.0124万份,行权价格为27.29元/股,本次采取自主行权方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说明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等待期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 2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 2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 2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
第四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60个月内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经核查,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
记完成日为 2019 年 11 月 12 日,第四个等待期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届满,届满
后可以进行行权安排。
2、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序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
号 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行权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第四个行权期:以 2018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2022 年归属上市公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准,2022 年公司实现的归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 合 并 净 利 润 为
2018 年增长不低于 110%。 167,088.34 万元,根据业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 绩指标口径调整后 2022
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目标达成率在 100%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
以上达成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票期权可按照本计划约定行权;若公司当年业绩目标达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3. 170,729.30 万元。
成率高于或等于 80%(含本数)、低于 100%的,则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按照公司业绩指 以 2018 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标达成比例行权;若公司当年业绩目标达成率低于 80% 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
(不含本数)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 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指标
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 口径的净利润达成率为
期可行权份额。 128.27%,超过 100%,根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据《激励计划》,可以按照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 本计划约定行权。
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作
为计算依据。
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19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除分年
度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外,还分年度对激励对象 2022 年度,激励对象
4. 所在业务单元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并以达到激励对象 所在业务单元层面考核均
所在业务单元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 达标,满足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之一。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的考核根据公司
内部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考核相关制
度实施。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
权系数
绩效评定 B 以上 B- C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
行权系数 100% 50% 0 对激励对象绩效考评结
在公司业绩目标和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目标 果,除 21 名离职人员已不
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具备行权资格之外,635
达到 B 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行权其全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5.
部获授的权益;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绩效评定为 B 以上,根据
为 B-,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50%的比例行 《激励计划》,前述激励对
权其获授的权益,激励对象不得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 象可以按照本激励计划规
公司注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 定行权其全部获授的权
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 益。
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激励对象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
额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
元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率×个人绩效评定对应的行权系
数。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本次股票期权简称:纳思 JLC1,股票期权代码:037838。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首次获授期权 占首次授予期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