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对总裁潘晖先生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潘晖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经核查,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潘晖先生辞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辞职后,潘晖先生不在公司担任高管职务。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新的总裁,潘晖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关于聘任新的总裁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黄慧玲女士为公司总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裁的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核,黄慧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黄慧玲女士具备担任公司总裁的资格。
综上,我们同意黄慧玲女士担任公司总裁。
独立董事:
洪芳芳 张希舟 田昆如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