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延华智能”)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51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
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2,00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400 万股,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本次发行价格为:7.8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29.96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2.47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 与网
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网下
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为:网下配售时间:2007年10 月19
日(周五)9:00~17:00 和2007 年10 月22 日(周一)9:00~15:00; 网上发
行时间:2007年10 月22 日(周一)9:30~ 11:30 、13:00~15:00。网下配
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 平
安证券”)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定价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7 年10 月15 日~2007 年10 月17 日)(T-5 日~
T-3 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
本次网下配售。为方便投资者参与,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见后面表格,表中询
价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但与发行人或其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
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但可以参与网上发行。
6、本次网下配售时间为2007 年10 月19 日(周五)9:00~17:00 和2007
年 10 月22 日(周一)9:00~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全额缴付
申购款,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2007 年10 月22 日(T 日)(周
一)15:00 前划出申购资金,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及申购
表复印件。传真号码为:82382067、82382016、82382094、82382004;联系电
话为:82382003、 82382076、82382075。
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7 年10 月22 日(T 日)
(周一)下午17:00
之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
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
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8、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时间为:2007 年10 月22 日(周一)9:30~ 11:30 、
13:00~15:00,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
加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
9、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600 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
量)。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
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0、本次网上定价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延华智能”,申购代码为“002178”。
11、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
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
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
阅读刊登于2007 年10 月12 日(T-6 日)(周五)《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 )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
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延华智能指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指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系统网上资金申购定价
网上发行
发行1,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采用定价方式配售
网下配售
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申购
有效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
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指询价对象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
配售对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
象,均可参加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
投资者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
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07年
T 日/网上定价发行日10月22日,周一
指《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网下网上发行公告》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
定价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 元。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4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7.8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29.96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2.47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网下配售时间:2007 年10 月19 日(周五)9:00~17:00 和2007 年10
月22 日(周一)9:00~15:00。
5、网上定价发行时间:2007 年10 月22 日(T 日)(周一), 在深交所正
常交易时间内进行(9:30~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07 年10 月12 日周五)
T-5 日
(2007 年10 月15 日周一)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北京)
T-4 日
(2007 年10 月16 日周二)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上海)
T-3 日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深圳)
(2007 年10 月17 日周三) 初步询价截止日(下午17:00)
T-2 日 确定发行价格
(2007 年10 月18 日周四)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询价配售和网
T-1 日 上定价发行公告》
(2007 年10 月19 日周五)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下午14:00-17:00)
网下配售申购开始(9:00-17:00)
T日网下配售申购截止(9:00-15:00)
(2007 年10 月22 日周一) 网上发行申购日
T+1 日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2007 年10 月23 日周二)
T+2 日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2007 年10 月24 日周三)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摇号抽签
T+3 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07 年10 月25 日周四)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办理股份登记等事宜
T+4 日
办理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手续
(2007 年10 月26 日周五)
领取股东名册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
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配售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1、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400 万股,所有申购均
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
2、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400 万股(即出现了超额认购
的情况),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
超额认购倍数确定配售比例。对全部有效申购按照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
参加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全部有效申购数量×配售比例
3、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
包销。
(二)网下申购规定
1、在初步询价期间(2007 年10 月15 日~2007 年10 月17 日)提交有效
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