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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76 深市 江特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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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江特电机: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和提升综合竞争力,并发挥各方的优势,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叶城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项目合同书》,投资内容包含矿权投资、150 万吨选矿项目、年产 2 万吨锂盐加工项目(一期),上述项目总投资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叶城县人民政府

    1、性质:县级人民政府。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叶城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条款

    招商方:叶城县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关于资源保障

    1.甲方全力支持乙方在叶城县辖区内的合作和投资,加快和支持乙方在叶城县范围内全资、合资取得能满足乙方产业生产发展需求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包括但不限于锂资源),加快和支持乙方取得的探矿权资源的探转采、采矿权的开采以及选矿、锂盐项目的落地工作。

    2、为确保乙方项目的顺利实施,在甲方资源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甲方应最
优先保障乙方获取可开采并有开发价值的资源量应不低于 0.8 亿吨(按平均氧化锂 2%品位测算),可实现年开采至少 400 万吨。但最终的资源和开采量以满足乙方锂产业产能需求和生产发展需求为准。

    3.乙方在叶城县辖区的投资项目在运营中如仍有上述资源缺口,由叶城县政府协调社会方进行全县优先配置调剂,保障乙方投资锂盐项目资源需求。

  (二)投资概况

    1.名称:矿权投资、150 万吨选矿项目、年产 2 万吨锂盐加工项目(一期)。
    2.投资金额:

    (1)根据甲方上述资源的配置以及资源保供情况,第一期乙方拟投资 20
亿元,包含乙方在甲方省内范围的矿权的投资、150 万吨(按原矿氧化锂含量不低于 2.0%品位设计)选矿投资以及 2 万吨锂盐加工投资。相关建设根据上述资源保障、配套政策落地情况,逐步建设。为促进产业链长期、稳健发展,一期建设主要从前端建设布局。

    (2)第二期建设视甲方上述资源的进一步配置和保供并结合市场情况决策建设。

    上述项目的投资金额为乙方的初步规划,具体投资额参照后续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编制的可研报告,以实际投入为准。

    3.实施主体:乙方或乙方指定关联方将在叶城县注册相应新公司(独立法人)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新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相关信息以实际注册为准。新公司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4.建设内容:在获得甲方矿权配置和资源保障的情形下,一期:150 万吨选
矿项目建设需要用地【180】亩,启动日期为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个月内,建设期为自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年产 2 万吨锂盐加工项目建设需要用地【180】亩,启动日期为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6】个月内,建设期为自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2】个月内。

  (三)用地

    1.150 万吨选矿项目宗地位于【叶城县柯克亚重工业园区内】,宗地总面积
约【180】亩(以提供的红线图为准);年产 2 万吨锂盐加工项目宗地位于【叶城县柯克亚重工业园区内】,宗地总面积约【180】亩(以提供的红线图为准),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并需满足项目实施及建设指标需求。


    2.建筑密度达到【43%】以上(办公生活用地控制在企业用地总规模的【7%】以下),容积率要求≥1.0(水源及水源保护用地除外),绿化率控制在【23%-30%】,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进一步优化本地营商环境,为乙方落地项目在立项审批、环境评估、土地征用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方面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依规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早日发挥效益。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招工、用工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满足乙方项目用工需求。

    (3)甲方应认真落实属地责任,为乙方做好安全生产等提供服务保障工作,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4)在乙方合法合规取得探采权的前提下,优先满足乙方产业需求,保障推进叶城资源优势成为产业优势,做强做大。

    (5)甲方在价格优惠、气量保供、能源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先考虑。
    (6)督促维护乙方企业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乙方企业有要求的员工及其配偶、子女办理落户手续,其子女入学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7)积极为乙方及新公司向上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和落实本县工业投资优惠政策。

    (8)甲方积极为乙方协调道路运输和尾矿处置等问题。

    (9)负责乙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合法事宜。

    (10)甲方享有依法依规对乙方生产、经营等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但不得影响乙方生产经营活动)。

    2.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项目可研报告或投资计划书(包括项目建设方案、固定资产投入、启动及投产时间节点、建筑物面积、主要设备及工艺流程等)。
    (2)负责筹措全部项目资金和提供厂区规划图。

    (3)负责与甲方各相关单位签订建设用地协议书。


    (4)乙方依法在该项目建设期间自行选择有资质、有资格的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承建,但要服从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乙方不得改变项目内容,若需从事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业务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负责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纳税、依法向有关部门报送工业经济运行数据。

    (7)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竣工投产前完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并做好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8)负责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落实环保“三同时”并处理好“三废”,确保按国家环保排放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9)乙方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助力甲方经济社会发展。

    (10)负责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合法事宜。

  (五)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之约定,若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1.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依法依规收回乙方相应项目用地:

    (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规划条件进行项目建设的;

    (3)乙方擅自改变项目内容,将项目主要用以生产非本协议约定的产品或非同类产品。

    2.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将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并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
    (1)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改变项目用地范围的;

    (2)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将本协议约定的项目用地另作它用的;

    (3)甲方未向乙方兑现本协议约定的上述生产发展所需矿权的配置以及资源保供(因辖区矿资源量不足的客观因素导致除外)。

    (4)甲方未向乙方兑现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因国家政策变化的情形除外)。


  (六)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指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乙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书》,叶城县人民政府将会全力支持公司在叶城县辖区内的合作和投资,加快和支持公司取得产业生产发展所需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取得的探矿权资源的探转采、采矿权的开采以及选矿、锂盐项目的落地工作。若公司在叶城县辖区的投资项目在运营中如仍有资源缺口,叶城县政府还将协调社会方进行全县优先配置调剂,保障公司投资锂盐项目资源需求。该项支持对公司本次投资项目和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2、公司现有的两个采矿权和五个探矿权均为锂云母矿,本次投资将会加快公司获得新增锂辉石矿权进度,丰富公司现有的矿产资源种类,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矿产资源储备,进一步提升公司锂板块的盈利能力以及竞争力;

    3、叶城地区的配套设施齐全、生产要素价格较低,本次投资能降低公司锂盐生产成本,扩大公司锂盐生产规模,提升公司锂板块的盈利能力以及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4、本次投资如能顺利实施并达产达标,将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五、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及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得益于公司 2021-2022 年锂板块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公司目前财务状
况良好,现金流较好,为本项次项目投资提供了有力保障;

    2、本次投资将结合公司总体布局、资源保障情况、市场情况等统筹安排,分批、分期建设,经过先期投产成功后再进行下一批次的建设投资,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项目进度统筹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银行授信额度充足,公司在保持项目投资回报率情况下,结合资产负债率,也可调剂部分银行贷款用于项目投资;

    4、本次投资公司将考虑引入战略投资者或下游客户共同合作,提升产业协同效应、增强上下游客户粘性,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和资本支出;

    5、公司将在甲方省内注册平台公司,用于含本次投资在内的投资事宜,平台公司的投资将与本次投资共享额度。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测数,不代表最终项目情况。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因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而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相关方面的内部控制,完善建设流程,保障保证项目建设如期完成。

    该项目投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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