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机”、“公司”)的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江特电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34 号)核准,江特电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7,143,469 股,募集资金总额 1,339,860,599.85 元,扣除发行费用 32,164,425.0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307,696,174.76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63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8 年 12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银锂”)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65,361,828.89 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18 年 12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同日召开第
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 亿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该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5 亿元。截止
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7.5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三)2019 年 11月,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9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2016 年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终止原“九龙汽车智能制造技改项 目”,将该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46,816.56 万元及其利息变更投资于 新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锂辉石年产 1.5 万吨锂盐项目”。新设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利用锂辉石年产 1.5 万吨锂盐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春 银锂,实施地点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彬江特种机电产业基地。
本次变更前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项 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 募集 实 施主体 项目名 称 总 投资 拟投入 募集 实施主 体
资金净 额 资金净 额
锂云母年产 1 万吨 锂云母年 产1万吨
1 碳酸锂及 副产铷 铯 101,334.18 83,953.06 宜春银锂 碳酸锂及副产铷 101,334.18 83,953.06 宜春银锂
综合利用项目 铯综合利 用项目
2 九龙汽车 智能制 造 50,033.00 46,816.56 九龙汽车 - - - -
技改项目
3 - - - - 利用锂辉石年产 68,800.23 46,849.47 宜春银锂
1.5万 吨锂盐项目
合计 151,367.18 130,769.62 - - 170,134.41 130,802.53 -
注:九龙汽车归还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 46,849.47 万元。
(四)2019 年 12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日召开第九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含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及 2018 年度非公
开发行部分)7.84 亿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合计 74,264.47 万元。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具体详见本核查意见“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六)2020 年 12 月,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 43,000.00 万元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其余 31,264.47 万元部分,将继续用于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进度款、质保金等款项。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部分
31,264.47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2020 年 11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六)2020 年 12 月,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以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日召开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
项目终止及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
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鉴于“锂云母年产 1 万吨碳酸锂及副产铷铯综合利用项目”和“利用锂辉石年
产 1.5 万吨锂盐项目”的年产 1 万吨碳酸锂生产线部分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利用锂辉石年产 1.5 万吨锂盐项目”的年产 0.5 万吨氢氧化锂生产线部分拟终止建设,因此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除已签订合同外不会新增项目实施合同、不会新增投资金额。公司拟继续执行已签订合同,并根据实际进度使用募集资金结
算尚需支付款项 30,782.07 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将节余 43,428.88 万元。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74,264.47 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其中 43,000.00 万元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其余 31,264.47 万元归还后,继续
用于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进度款、质保金等款项。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部分
31,264.47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2020 年 12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日召开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1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 2021 年 12 月 2 日,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12 亿元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七)2020 年 12 月,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进度款支付正常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79 亿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具体如下: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5、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931 万元,有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