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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3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18-026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8年4月11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金惟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董事长朱军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

同)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章节。

    独立董事刘萍、金惟伟、周福山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

2018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6,533.40万

元(合并数,下同),比上年同期增加38,062.23万元,同比增长12.75%;利润总额

32,926.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248.06万元,同比增长39.06%;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28,130.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400.74万元,同比增长42.58%。

    2018年财务预算方案:2018年营业总收入49亿元(合并数),比上年同期增长

45.60%;净利润7亿元(合并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47.68%。上述财务预算并不

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

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17年年度报告》刊登在2018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上,《2017年年度报

告摘要》刊登在2018年4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18]004883号)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40,172,368.96元(母公司),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2,291,680.23元,2017年末未分配利润277,882,650.38元。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469,182,1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8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和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意见详见2018年4月13

日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2018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如下:1、董事薪酬:朱军27.5万元,罗清华19.6万元。2、董事津贴:

卢顺民2.6万元,彭敏峰0元。3、独立董事津贴:刘萍5.6万元,金惟伟5.6万元,

周福山5.6万元。4、监事薪酬:张小英12.3万元,刘晓辉8.2万元,杨晶6.4万

元。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梁云18.6万元,邹克琼16.7万元,闵银章13.1万元,

龙良萍12.0万元,翟忠南6.4万元,梁祥林4.2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8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

    董事、监事薪酬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详见2018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朱军、卢顺

民、罗清华回避表决, 其余4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预计2018年与关联方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阳光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等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1,038万元以内,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

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详见2018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工

作勤勉尽责,审计客观公正,按时完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7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8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社会责任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16年11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2016年11月23日,公

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2017

年4月10日,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规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2017年5月3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9日、2018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三次修订)、《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鉴于前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18年5月2日到

期,且公司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在2018年5月2日以前无法完成,为保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拟将前述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

延长至2019年5月2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16年11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2016年11月23日,公

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2017

年4月10日,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规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2017年5月3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9日、2018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三次修订)、《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拟同时延长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具体授权期限自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至2019年5月2日,授权内容不变。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九龙汽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2018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

    16、审议通过《关于米格电机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2018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

    17、审议通过《关于九龙汽车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