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19-143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 元的价格出售账面净资产价值为负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华尚(北京)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华尚”)100%股权给上海雅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苏传媒”)。截至审议日,公司对东方华尚持有其他应收款 9,468.03 万元。该往来款形成于2014-2018 年,是东方华尚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支付给东方华尚投资“沙发院线”项目的款项,支付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东方华尚 100%股权后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 2014-2018 年业务支持往来款的延续。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华尚(北京)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丛林
设立时间:2010 年 4 月 19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 1 号院 19 号楼 5 层 1 单元
501-05 室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数字电视前端设备系统集成、运营数字电视节目平台的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会;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备安装(需行政许可项目除外);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
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8 月 04 日)。(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转让后):上海雅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占股 100%)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资产负债表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 3,847.53 3,753.10
负债合计 9,978.46 11,305.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6,130.93 -7,551.92
利润表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22.93 9.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90.44 -1,420.98
注:公司经审计的 2018 年合并报表确认东方华尚(北京)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东方华尚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东方华尚(北京)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94,680,303.17 元
3、资金用途:用于 2014-2018 年开展“沙发院线”项目的款项,主要用做
购买版权。
4、财务资助的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的 3 年内。
5、财务资助利率:基于东方华尚目前的财务状况、资产构成,公司按 0 利
率计息,免除该笔因股权转让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款项的资金成本。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东方华尚承诺履行该协议下的债务清偿责任,保证以其现有资产处置收益及以后资产增值额来向公司偿还债务。如东方华尚不履行或未按期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还款义务,东方华尚须赔偿公司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公司为实现该笔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支出(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因公司转让原有全资子公司东方华尚股权被动导致。基于东方华尚目前的财务状况、资产构成,公司按 0 利率计息,免除该笔因股权转让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款项的资金成本。东方华尚亏损严重,且 2019 年几乎没有收入,前三季度亏损 1,420.98 万元。公司出售东方华尚,有利于减少亏损,整合资源,聚焦公司核心业务,提升上市公司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并追偿财务资助款项。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慎核查,认为:公司出售东方华尚股权,导致公司被动形成了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 2014-2018 年业务支持往来款的延续。我们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存在的风险性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论证,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审议日,除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债务确认及清偿协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