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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19 深市 中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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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股权基金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股权基金

              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伟股份”)与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资本”)、长沙市长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财私募”)、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长沙长投蓝月谷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投蓝月谷”)签署了《长沙工融创新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长沙工融创新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800 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构成关联交易。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6 号楼 12 层 1201

  法定代表人:陆胜东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22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控股股东: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

  登记备案编号:工银资本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69650。

  与公司的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为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长沙市长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长沙市长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188 号湘江基金小镇 2#栋 2 层 204-
152 房

  法定代表人:刘苗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控股股东:长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长沙市人民政府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登记备案编号:长财私募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73135。

  与公司的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为长沙长投蓝月谷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滨路 211 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一期 B 幢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冯军伏

  成立日期:2017 年 9 月 26 日


  注册资本:2,700,000 万元

  控股股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登记备案编号:工银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68792。

  与公司的关系:工银投资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中伟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5 亿元,持股占比 4.2808%;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投资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7 亿元,持股占比 5.0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为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2、长沙长投蓝月谷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长沙长投蓝月谷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188 号湘江基金小镇 2#栋 2 层 204-
396 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沙市长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12 月 21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备案编码:SXX983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为长沙市长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合伙企业。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沙工融创新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北路 399 号博林金谷小区 A3 栋 108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0103MAE88B4A08

    出资额:7,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长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12 月 16 日

    投资领域:专项投资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出资人及认缴出资金额情况: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占比(%)
                                                                  (万元)

      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0          1.43

 长沙市长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0          1.43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        28.57

长沙长投蓝月谷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        28.57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800          40

                      合伙人出资合计                            7,000          100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及存续期

    1.合伙目的: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
 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3.存续期:为缴款交割日起算起后满 5 年之日。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前,经执行事务

 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可以延长 2 次存续期,每次延长 1 年。


  除非发生合伙协议所约定的提前解散或终止事宜,合伙企业投资期为自缴款交割日起至缴款交割日后的 3 年,合伙企业投资期不得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结束后的剩余存续期间为退出期及延长期。

  (二)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工银资本、长财私募;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工银资本作为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一,长财私募作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二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为合伙企业提供对应的服务。

  2.有限合伙人:工银资产、长投蓝月谷、中伟股份;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投资方向及投资方式

  在符合国家法律、宏观政策、产业政策以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繁荣市场经济,通过投资于本协议约定投资范围内资产或产品,实现基金资产增值,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投资者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合伙企业采用以增资入股方式开展市场化股权投资业务。合伙企业拟投资于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方式为认购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所新增的注
册资本。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主营业务为汽车动力电
池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四)收入分配与亏损分担、债务承担

  1.收入分配:在基金取得可分配收入的前提下,由管理人在取得可分配收入日起 30 日内进行分配,分配及费用支付规则为:向全部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为免疑义,前述“实缴出资比例”指任一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

  2.亏损分担及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对外负债时,先由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承担。如果届时合伙企业财产有不足弥补债务的部分,由全体合伙人以未实缴的认缴出资额和合伙企业向其分配的财产进行承担,管理人有权要求各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全部或部分返还其根据本协议实际获得分配的金额。全体合伙人按上述规则分担后合伙企业仍有对外负债的,普通合伙人对此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亏损和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五)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2.责任的限制: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管理团队、雇员及聘请的代理人、顾问及上述人员的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或财产份额,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及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