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19-140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况
1、为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聚焦公司核心主业,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拟以 1 元的价格出售账面净资产价值为负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华尚(北京)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华尚”)100%股权给上海雅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苏传媒”)。
2、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非独立董事陈建生先生缺席会议。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雅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洁枫
设立时间:2019 年 3 月 14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142 号 23 幢 4 楼(集中登记地)
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软硬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陶洁枫(占股 90%) 、吴井红(占股 10%)
2、截至披露日,雅苏传媒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华尚(北京)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群
设立时间:2010 年 4 月 19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 1 号院 19 号楼 5 层 1 单元
501-05 室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数字电视前端设备系统集成、运营数字电视节目平台的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会;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备安装(需行政许可项目除外);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
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8 月 04 日)。(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资产负债表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 3,847.53 3,753.10
负债合计 9,978.46 11,305.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6,130.93 -7,551.92
利润表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22.93 9.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90.44 -1,420.98
注:公司经审计的 2018 年合并报表确认东方华尚(北京)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财务数据。
3、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即公司持有的东方华尚 100%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方华尚任何股权,东方华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东方华尚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5、截至 2019 年 12 月 22 日,东方华尚尚欠公司 94,680,303.17 元。此款项
系东方华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的往来款。
6、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华尚(北京)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仍然是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形。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
上海雅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受让方)
2、交易标的
东方华尚(北京)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3、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 元。
4、付款期限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向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1 元整。
5、股权交割
转让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5 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办理标的股权转让
变更登记的全部文件并取得企业变更通知书(变更事项为标的股权转让),受让方提供协助。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或土地租赁等事宜,亦不涉及公司高层人员变动。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东方华尚主营影视版权运营,但因文化传媒行业寒冬,东方华尚近两年成为公司亏损的主要公司之一。为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聚焦公司核心主业,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决定出售东方华尚 100%股权。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
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东方华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因公司以 1 元的价格出售账面净资产价值为负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华尚,
故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本年度收益有一定影响,具体情况以会计师年度审计之后的结果为准。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外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有利于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推动核心业务的发展。公司以 1 元的价格出售账面净资产价值为负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华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