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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洋科技:关于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07-02

                                                  关于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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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3-21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科技”或“公司”)拟与江苏
澳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实业”)签订《房地产转让协议》,将澳
洋科技所有的位于杨舍镇(塘市)扬子路西侧1室工业房地产出售给纺织实业。
转让价格以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苏
国衡[2013]张房估字第099号)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总价款为
2,210.00万元。本次交易对方纺织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获得董事会通过,关联董事沈学如、徐利英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虞
卫民、肖维红、王志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要求,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澳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沈学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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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高档纺织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服装等针纺织品的生产,
销售自产产品,并从事同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 
截至2013年3月31日,纺织实业总资产82,930.58万元,净资产20,354.28万元,
营业收入7,080.58万元,净利润105.74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转让标的:公司所有的位于杨舍镇(塘市)扬子路西侧1室工
业房地产,房地产资产见下表: 
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建筑结构 
所在层数/
总层数 
建筑面积
(m2) 
建筑年代  产权来源 
张房权证杨字第
0000213022号 
江苏澳洋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杨舍镇(塘市)
扬子路西侧1室 
混合  1-6/6  12,904.49  2010  自建 
土地 
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使用者  坐落  地号  图号 
使用权
类型 
用途  终止日期  使用权面积(m2) 
张国用(2009)
第250023号 
江苏澳洋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杨舍镇(塘
市)华塘河
南侧 
2510
106 
21.25-9
3.50 
出让 
工业
用地 
2055-02-15 
13,135.10 
截至2013年6月30日,房屋原值1,898.23万元,净值1,665.30万元;土地原值
350.13万元,净值290.60万元。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
标的资产在2013年5月16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值为2,121.65万元,其中
房屋价值1612.65万元,土地价值为509.00万元。 
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
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总价款为2,210.0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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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江苏澳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标的:本协议转让的标为甲方所有的位于杨舍镇(塘市)扬子路西
侧1室工业房地产,具体以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
估报告》(苏国衡[2013]张房估字第099号,见附件一)所列明资产为准。 
3、转让价款:双方一致同意,转让标的价格以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
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苏国衡[2013]张房估字第099号)评估价值
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总价款为2,210.00万元(大写:贰仟贰佰壹拾万元
整)。标的转让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4、转让价款支付:(1)本协议生效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
5%的预付款;(2)甲、乙双方办理完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过户手
续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其余95%转让价款。 
5、标的交付:土地、房屋以现状交付乙方,甲方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
屋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受理转让通知单之次日交付。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1、该交易标的原为公司热电厂配套的员工培训中心及宿舍,热电厂关停后,
该标的资产失去了原有功能,转让该资产有利于资产的利用效率最大化。 
2、公司每年将部分闲置宿舍出租给纺织实业,公司每年与纺织实业形成关
联交易,转让该资产有利于消除该部分关联交易。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交易所得收益将计入营业外收益,
经财务部门测算,该笔收入不会对2013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于2013年度与纺织实业产生不超过2,54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截至公告日,
公司与纺织实业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288.45万元,未超出审批范围。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交易以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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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苏国衡[2013]张房估字第099号)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转
让总价款为2,21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减少了与澳洋纺织实业有限
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基于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闲置资产的效益最大化,同时减少了与澳洋
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利于公司规范运作。 
(3)表决时,关联董事沈学如、徐利英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
定。 
九、备查文件 
1、《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房地产转让协议》 
5、《评估报告》(苏国衡[2013]张房估字第099号)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