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4-138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集团”)计划自2024年10月29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增持完成后楚江集团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12月6日,楚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601,815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5日总股本的0.45%,增持均价为8.66元/股,累计增持金额约为5,714.7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楚江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
2、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楚江集团持有公司股票389,604,731股,占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29.42%。
3、楚江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楚江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楚江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金额: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增持完成后楚江集团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
3、拟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楚江集团将根据其对市场整体趋势及本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拟于2024年10月29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进行增持。
6、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资金为楚江集团自有资金与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增持主体承诺:楚江集团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
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楚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601,815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 12 月5日总股本的0.45% , 增持均价为8.66元/股,累计增持金额约为5,714.7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楚江集团 无限售条件 389,604,731 29.42 396,206,546 26.73
股份
注:(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以2024年10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24,246,265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比例以2024年12月5日公司总股本1,482,041,289股为基数计算。
(2)本次增持后,楚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96,206,546股,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期间累计转股157,795,024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324,246,265股增加至1,482,041,289股,进而导致楚江集团增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比例为26.73%。
(3)以上持股比例存在的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楚江集团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1、楚江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