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监事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缪云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曹文玉女士、公司监事曹全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楚江新材”)董事缪云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402,46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75%),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850,617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9%)。
公 司 董事 缪 云良 先 生之 一致 行 动人 曹文 玉 女士 持有 公 司股 份
13,201,88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901,51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
公司监事曹全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16,3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0%),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79,083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缪云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曹文玉女士、公司监事曹全中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目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前总股本
比例
缪云良 董事 63,402,468 4.75%
曹文玉 缪云良先生一致行动人 13,201,889 0.99%
曹全中 监事 10,716,332 0.80%
合计 87,320,689 6.54%
注:曹文玉女士为缪云良先生之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来源
缪云良 2019年通过楚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获得的股份
曹文玉 2019年通过楚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获得的股份
曹全中 2019年通过楚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股) 不超过
缪云良 15,850,617 1.19%
曹文玉 9,901,510 0.74%
曹全中 2,679,083 0.20%
合计 28,431,210 2.1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
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减持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缪云良先生、曹文玉女士、曹全中先生参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事项时的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满 12 个月后开始解禁,解禁期
间及解禁比例如下(以下按 2018-2020 年为业绩承诺期进行约定;如本
次交易于 2019 年完成,则相关期限和时点根据业绩承诺期的变化作相应
调整):第一次解禁:解禁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后满 12 个月,且根据
《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完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数的 90%后,缪云良、
曹文玉、曹全中、伍静益、曹国中、曹红梅当年可解禁股份比例=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8 年度业绩承诺数×20%,且
可解禁股份比例不超过 20%。第二次解禁:解禁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日
后满 24 个月,且根据《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完成 2018-2019 年度累
计业绩承诺数的 90%后,缪云良、曹文玉、曹全中、伍静益、曹国中、
曹红梅当年累计解禁股份比例=截至 2019 年底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
缪云良、 损益的净利润÷截至 2019 年底累计业绩承诺数×45%,且可解禁股份比例
曹文玉、 累计不超过 45%。第三次解禁:解禁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后满 36 个月, 自2019年 1
曹全中、 股份限售 且根据《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完成 2018-2020 年度累计业绩承诺数 2018年 08 月 25 日起 正常履行
伍静益、 承诺 的 90%后,缪云良、曹文玉、曹全中、伍静益、曹国中、曹红梅当年累 月 06 日 至2024年 1 中
曹国中、 计解禁股份比例=截至 2020 年底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月 25 日止
曹红梅 ÷截至 2020 年底累计业绩承诺数×80%,且可解禁股份比例累计不超过
80%。第四次解禁:解禁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后满 60 个月起,如天鸟
高新截至 2020 年末的应收账款净额全部收回或者缪云良、曹文玉、曹全
中、伍静益、曹国中、曹红梅就未收回应收账款承担补偿义务后,则当
年累计可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收购方股份的 100%。应收账
款补偿的具体情况如下:(1)在业绩承诺期满后(以 2018-2020 年为业
绩承诺期为例),对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净额,天鸟高
新需全部承担收回责任。按约定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账款补偿义务人
缪云良、曹文玉、曹全中、伍静益、曹国中、曹红梅将另行补偿,应收
账款补偿义务人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对价占本次交易价格的
比例承担补偿责任,先以现金进行补偿,现金补偿不足部分以股份补偿。
(2)若本次交易完成日满 60 个月后,仍有未收回 2020 年末应收账款净
额的部分,则应收账款补偿义务人先以现金方式对楚江新材予以补偿,
现金补偿不足的,以本次交易获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本次交
易获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应收账款补偿义务人以其他途
径获取的楚江新材股份进行补偿。未收回应收账款股份补偿数量的计算
公式为:股份补偿数量=(截至 2020 年末应收账款净额未收回的部分-
应收账款已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如本次交易于 2019 年完成,顺
延计算 2021 年累计解禁股份比例时,应参照业绩补偿的约定,以 2021
年实现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础分别计算后所得结
果较低者为当年的累计解禁股份比例。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楚江新材向
补偿义务人均以 1 元总价回购。2、锁定期内,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
增加的部分,亦将遵守上述约定。3、若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证券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各方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进行相应调整。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安排: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