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9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或“楚江新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963 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通证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通过向 8 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89,889,036.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283.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649.9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633.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到位,业经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0046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2、2019 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3 号《关于核准安
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8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37.60 万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562.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
[2020]241Z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 年 1 月 17 日,本公司及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1902014610901)金额为
25,150.00 万元;在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34050167880800000165)金额为 25,310.00 万元;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380987)金额为 25,000.00 万元;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37292710300000075)金额为 25,500.00 万元;本公司、海通证券及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立科技”)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68090100100132713)金额为 32,823.00 万元。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
置换部分募集资金暨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子公
司顶立科技以自有资金置换以上市公司前期以借款方式投入“湖南顶
立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
金,该募投项目提前终止,与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孳息全部
归还至上市公司,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1 月 6 日,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4 月顶立科技已归还 33,677.62万元至中信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8112301012000687147),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该资金已全部完成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9 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 6 月 20 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
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赭山支行辖属二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出口加工
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33201040011792),金额为162,268 万元;在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802010001421026670),金额为 20,000 万元。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截至 2020 年 7 月 25 日,公司在潍坊银行营业部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02010001421026670)中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共 20,002.12 万元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本次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资金余额
楚江新材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2010001421026670 31,216.00
楚江新材 中信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8112301012000687147 37.72
顶立科技 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 368090100100132713 3,167.20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顶立科技分别于近日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销户利息为 0.72 元,公司及子公司顶立科技已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将上述账户结余款及销户利息转入各自基本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