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系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通过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重庆惠程未来与相关方签署中标项目合同,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公司独立董事:
叶陈刚 钟晓林 Key Ke Liu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