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7
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进行调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调整事项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概况及进展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19日、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30日、2019年8月1日披露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45)、《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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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883,80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814,139,568股的1.34%,最高成交价为9.60/股,最低成交价为7.8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91,446,192.59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的情况说明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决定增加本次回购的总金额,回购总金额下限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回购总金额上限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即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同时,公司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后股权结构将发生相应变动。除此之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与原回购股份方案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修订稿)》详见公司2019年8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相关审议程序
1、2019年8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股份回购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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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授权。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股份回购方案的调整。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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