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董事李明山、关联监事赵拥军分别回避表决。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事项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2 年5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相关议案。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907)。
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
要求对反馈意见逐项予以了落实,并于 2022 年 9 月 24 日对外披露了
相关问题的回复。
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广
东东方锆业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和回复,并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相关问题的回复。
2022 年 11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相关议案。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自公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来,公司一直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结合公司整体规划,综合考虑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
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一致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结合公司整体规划,综合考虑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所做出的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终止协议》,关联董事李明山回避表决。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终止协议》,关联监事赵拥军回避表决。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